【110學年度校外實習第一階段志願媒合結果公告】

  1. 第一階段媒合結果如附件一。
  2. 未在第一階段媒合結果名單內的同學,請填寫附件二、第二階段選填機構志願表,並於110年6月18日下午5點前回傳至系辦信箱: hku_hair@ hk.edu.tw。
  3. 尚未繳交校外實習履歷者,請盡快mail,信件主旨:110學年度校外實習履歷表-學號/姓名。
  4. 附件三、110學年度校外實習店家遴選名額,供第二階段選填機構志願使用。
  5. 以上,如有其他相關問題,再請與系辦必勝詢問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