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本系之教育目標制訂學生之核心能力與能力指標,具體內容如下表:
職稱 |
核心能力 |
能力指標 |
美髮造型設計師 | 髮型設計實作能力 | 1.專業剪、燙、染、吹整之 美髮實務技能。
2.專業彩妝造型能力。 3.美學創意應用於商業造型之能力 |
專業髮品牌技導 | 髮品牌技術技導能力 | 1.毛髮科學專業知識
2.髮妝品科學與髮妝品調製能力。 3.專業沙龍燙、染、護之學理與實務並重之技能。 |
整體造型設計師 | 時尚造型設計能力 | 1.專業梳、編、包、吹整之美髮實務技能。
2.專業彩妝設計能力。 3.整體造型創意之設計能力。 4.美學創意應用之能力。 |
一、系科教育目標
1. 教授毛髮生理學、美髮技藝、整體造型、藝術美學、管理科學及創意設計等多項課程,並且加重業界實務實習課程之比重,以期培養美髮經營管理與實務技能相關專業所需之人才。
2.訓練學生成為兼具美髮專業知識技能、經營管理及教育訓練技巧之美髮相關專業人才。
3.提昇學生美髮相關專業及服務工作上之專業素養。
4.培養術德兼備、敬業樂群,具有服務精神及職業道德的美髮相關專業技術人才。
二、專業基礎能力與專業核心能力
(一) 專業基礎能力:毛髮科學、髪妝品化學、美髮技術實作及創意設計能力。
(二) 專業核心能力:髮型設計實作能力及時尚造型設計能力。